2002年2月省慈善总会开展“助孤工程”活动,我区积极响应,向慈善总会推荐4个孤儿,其中两个孤儿得到救助. 孤儿王某、女、1988年4月生,父母双亡,生活费靠祖母退休金490元,现正在读初中三年级,孤儿李某、女、1992年4月生,父母双亡,由其姨夫收留,患先天性心脏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