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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福州市老年人口的不断增加,社会养老事业亟待发展,为了让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鼓楼区政府投资1000多万元兴建面向全社会开放的社会性公益事业项目-鼓楼老年公寓,这是为老年人兴办的实事好事。

    鼓楼老年公寓于1998年10月28日(九九重阳节)竣工,11月15日正式对外开放,公寓位于金牛山西侧,首期占地区15亩,建筑面积7500平方米,绿化面积达到36%,室外设有门球场。室内设施完善,108间老人住房,260个床位分别配套有彩电、空调、热水器、卫生间、壁橱等设施,楼层设有多功能厅、文娱厅、健身房、餐厅、洗衣房等,并配有一部电梯。

    公寓自开办以来,现有工作人员48人,其中安排下岗职工32人。入住老人210人,其中华侨31人,平均年龄80。2岁。公寓总资产1500万元,实行自收自支,自费总收入270万左右,收支基本平衡。老年公寓为创一流服务,赢得社会声誉,提出"一切为了老人"的服务宗旨,严格管理,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在岗位职责上下功夫,组织开展员工"月明星"评比活动,鼓励竞争,激发工作热情;关心爱护老人,组织老人学习,游览参观,健身训练,丰富生活,营造温馨、宽松的环境,得到老人及家属的高度评价。被福州市民政局授予"市一级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福建省民政厅授予"省二级社会福利事业单位";荣获福州市民政工作先进单位、鼓楼区文明单位、鼓楼区民政系统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鼓楼老年公寓至今接受上级和社会各界检查参观4804人次,接受福建省中华职业技术学校、东街产警等单位义务奉献做好人好事3434人次,得到中央电视台"夕阳红"节目组、《中国改革报》记者、全国各地参观者的高度赞扬,多次在福建日报、福州晚报、日报、海峡都市报、福建侨报、福建老年报等报刊及广播电台、电视中宣传报道,特别是1999年11月18日、2000年4月份别在《中国社会报》、《中国老年报》头版刊登"福州鼓楼老年公寓创名牌"的文章,更是在全国引起反响,许多省外参观者慕名而来,交流学习。
老年公寓全体员工愿为国内外各界老年人真诚热情服务,鼓楼老年公寓是老年人颐养天年的理想选择,是老年人安度晚年的最佳场所。

申请办法

  1、由经济担保的单位或亲属填写鼓楼老年公寓入住申请书并提出经济担保声明;2、提供老人及担保人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各二份; 

 2、与老年公寓签定入住协议书,入住合同;

  3、业务部开出收费通知单,入住者缴纳相当于二个月基本设施使用费的入住保证金;

  4、商定入住日期;

  5、业务部开出入住通知单;

  6、正式入住。

  联系电话:3731623 3731519-106 联系人:陈小姐、王小姐

  联系地址:后县路99号鼓楼老年公寓(二环西路福州总院南侧

收费标准:
(一)入住托养者可根据个人的身体状况、年龄及生活习惯选择不同类型的房间,其每月费用缴纳标准为

房 间
小计
护理费
伙食费
床位及水电费等
普 通
三人间
480
能自理
150
170
160
580
半护理
250
780
全护理
450
普 通
双人间
530
能自理
150
170
210
630
半护理
250
830
全护理
450
豪 华
双人间
680
能自理
150
170
360
780
半护理
250
980
全护理
450
豪 华
单人间
980
能自理
150
170
660
1080
半护理
250
1280
全护理
450

备注:普通房公用电视、房内水电热水器、卫生间;
豪华房专用电视、空调、卫生间、电热水器。

(二)年托养:选择年托养的除每月缴纳的生费用外,入寓时还应按户口每年交社会福利基金如下:
(1) 鼓楼区范围:500元
(2) 福州市范围:600元
(3) 福州市以外:700元
(4) 港澳台同胞:1000元
(5) 海外侨胞:1500元
入寓体检费100元、一次性床上用品购置费500元(离寓可带走)

(三)终身托养:要求终身托养的单位或个人可与公寓商定一次性交纳的数额并办理手续后,由老年公寓承担终身托养者的每月生活费用。

(四)临时托养:每天收费50元(能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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